3月25日至2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包头市交办三批次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共13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件。
按污染类型分(部分案件涉及多类污染),生态破坏2件(占10.53%),大气污染4件(占21.05%),水污染5件(占26.32%),土壤污染4件(占21.05%),其他污染4件(占21.05%)。
按数量排序分,东河区7件,土右旗3件,九原区、固阳县、高新区各1件。
以上案件,均转有关地区和相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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