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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审计局在开展水资源审计的过程中,突出“四个加强”,不断推动水资源审计工作取得新突破。
加强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审计。重点关注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水资源税的征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取水许可的内容与实际取水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实际取水量高于取水许可允许的情况。水资源税是否依法缴纳,是否存在未足额缴纳、延期缴纳的情况。
加强对污水处理防治的审计。重点关注排污企业的污水预处理情况以及是否有超标排放的现象。如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等污水处理指标是否满足国家标准。出现短暂污染物超标情况,是否及时上报环保等主管部门。是否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水污染事件如何保障市民饮水安全。
加强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情况,是否将“河湖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巡河频次、河道环境情况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加强对节水项目的审计。重点关注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下达的各项节水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有无挤占、挪用、闲置等情况。节水项目是否按照施工计划建设完成,有无少建漏建情况。后续的管护利用是否做好保障,是否达到预期的节水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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