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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持续推进构建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不断提高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意识,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效能。上半年,我市开展排污许可现场执法检查709家次,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716家次,完成全部552家持证企业2021年度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立案查处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件3件。
全面开展排污许可线上核查工作。依托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照排污许可“双百任务”要求,全面做好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并将审核发现的提前提交执行报告、逾期提交执行报告、执行报告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反馈企业及时整改,做到连续两年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和审核率双100%。同时,用好视频监控、在线预警、移动执法等非现场监管手段,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探索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及全年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了全市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作。选取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造纸行业、钢铁行业、电力行业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4类重点行业共36家企业,制定排污许可执法清单,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排污许可管理情况、主要生产设施情况等10大项55个小项开展逐一核查,有的放矢,全方位排查排污单位环境问题。
推动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常态化全覆盖。为推动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体系,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市生态环境局边建设、边探索、边应用、边提升,制定印发《排污许可检查内容和适用法条清单》,梳理涉及排污许可8大项138种问题情形及相应法律法规适用,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要求,将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做到常态化、全覆盖。通过这种创新、便捷、高效、系统的执法方式,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能,同时也推进了我市审查审批、环境监测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增强了执法监管合力。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姬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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