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企业和企业家为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相关资料图)
在包头市正常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团队。
二、奖项设置
评选首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10名;
评选首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提名奖”20名。
三、评选条件
1.企业应具备条件
(1)经济效益好;
(2)生态效益好;
(3)社会效益好;
(4)科技创新多;
(5)本地产业多。
2.企业家应具备条件
(1)过硬政治素质;
(2)行业知名度高;
(3)担当社会责任;
(4)深耕包头产业;
(5)代言包头形象。
四、评选方式
采取“评选组评选”和“大众评选”两部分构成。其中,大众评选部分由社会大众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评选打分,参与评选时间为 2022年11月28日-30日。
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评选打分
五、报名办法
采取属地推荐、部门推荐和企业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属地推荐: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报名,每个地区 5家左右,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选组办公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
部门推荐:市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商务局、工商联等部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各推荐5家左右,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选组办公室(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
企业自荐:企业根据评选条件自愿向辖区主管部门(各旗县区发改委、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报名。
申报材料:首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申报表、企业简介(800字以内)、首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图片不超过5张)、企业诚信记录、地区或市直部门推荐意见(200字以内)等。
评选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报送至市发改委 508房间。
六、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1日下午3:00—11 月25日下午6:00。
联系人:史瑞敏 王振 佟新华
联系电话:5621508 5621506
13474920736 15847224472
18947289903
邮 箱:fgwbgs308@163.com
首届“包头市创新发展奖”评选委员会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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