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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互碰自赔条件是什么? 互碰自赔和互撞互赔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 2023-03-15 10:23:15 来源:秦皇岛热线  

车险互碰自赔条件是什么?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都不超过 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于互碰自赔:

1.单独车辆刮蹭;

2.交警判定“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3.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对于不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方式的案件,按原有办法进行赔付处理。

那如果事故双方无法判定自己的损失有多少该怎么办呢,如果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可以就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

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

互碰自赔是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的一种措施,发生事故时可以进行快速处理,当然并非所有事故都可以互碰自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和互撞互赔的区别是什么?

互碰自赔和互碰互赔的区别在于:互碰互赔是保险公司对另一方进行赔偿,互赔自赔则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直接进行赔偿;其次,互碰自赔要求事故未涉及人身伤亡,仅涉及财产损失,且各方都有责任,财产损失都在2000元之内,而互碰互赔则还涉及到了人身伤亡,且有一方损失在2000元以上。

互碰互赔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正常的事故理赔解决方式,而互碰自赔则是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身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互碰自赔机制是保险行业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服务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提高被保险人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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