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其内容不受非法干涉身体运动和行为的人格权,即在法律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为的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其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障。如果他们失去了身体上的自由,他们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性。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2)客观要件
客观上,本罪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连续行为,即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连续状态,导致他人在一定时间内丧失身体自由,没有间断性。时间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由于时间短,瞬间剥夺人身自由,很难成立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普通公民。从实际案例来看,大部分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一定权力的基层农村干部。此外,这类案件往往涉及更多的人,有的是由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有的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或默许;有的是直接策划者和指挥者,有的则是动手捆绑,奉命看守者。因此,应该指出,只有那些在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和那些出于陷害、报复和其他卑鄙动机的人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人员应区别对待,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主观上,本罪是故意的,目的是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聚人”一般指聚两人以上,“公共场所”和“当众”,参照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解释。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还是有一起的联系的,很多人搞不清楚二者的区别是什么,经常弄混,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有何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
第一,犯罪目的不同
非法拘禁的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或者取回自己应得的财产;绑架的目的是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非法要求。
第二,侵权客体不同
非法拘禁罪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属于单一客体;绑架罪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属于复杂客体。
如果要求自己的财产,不涉及侵犯他人财产权。因此,以索要被害人合法债务为目的的绑架案件,一般认为只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以非法拘禁处理。
第三,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拘禁罪的客观方面只是行为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一般表现为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扣押或者限制;绑架罪的客观方面不仅包括对被害人的非法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还包括敲诈勒索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一般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对被害人造成伤害的方法。
第四,债权债务关系不同
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绑架罪的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被告人与被害人有非法债权债务,债务超过实际数额,或者根本没有债务关系,从而非法扣押被害人索要财物的,应当认定为绑架。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和被害人有合法的债权债务,才能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否则,应视为绑架罪。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以及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有何区别的内容,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了,希望上述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