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以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简单来说,就是当银行发生风险时,由国家设立的存款保险机构按照规定向存款人支付赔偿金,以避免或减轻存款人的损失。参加存款保险制度的金融机构多种多样,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防止因银行违约引发的恐慌性挤兑和系统性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但此制度是有原则的。首先,存款保险制度具有有偿性和互助性,存款人与保险人之间是存在利益关系的,只有存款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之后,保险人才可以给予存款人一定的资金补助,并且二者双方是互补关系,如果存款人经常寻找指定保险人为本人担保,那么,双方则可以实现互济。存款保险制度还具有时效的有限性,也就是说,购买保险后,只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生效,如果超出时间,这一批银行存款将不受保险保护,客户需要时刻关注自己购买的保险期限。存款保险也并不是购买了就一劳永逸的,此保险虽说是对用户资金的一种保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与不正当的保险公司合作,那么存款安全将得不到保证,所以客户一定要擦亮双眼到正规渠道搜索可靠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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