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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在2022年度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中,市工信局位列全市市直部门第一。
近年来,市工信局紧紧围绕“信用包头”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做好信用法规普及的基础上,市工信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群等渠道进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广大干部职工的信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面归集信用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上传、谁负责”原则,市工信局要求各有关科室、二级单位将本科室(单位)涉及信用信息及时上传、归集、共享。截至目前,已累计上传“包头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类信用信息200余条。
推广信用信息应用。在行业管理中,市工信局在“专精特新”试点示范、智能化改造升级等资质审核中推行应用信用报告,让诚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限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推行信用修复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修复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息的通知》,积极引导失信信息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消除不利影响。2022年,共协调帮助10余户企业修复信用。
(记者:张婷婷;编辑:吴存德;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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