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目标就是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基本形成。”近日,作为第34个世界人口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全科医学科主任医师刘可征对我市今年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了解读。
●依法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资料图片)
“三孩”生育政策有助于促进出生人口增加,改善人口年龄结构,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按照《措施》规定,我市将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适龄婚育和优生优育,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政策清理衔接,全面清理和废止不适应当前人口发展形势的政策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评先评优、晋级晋升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为市委、市政府调整完善有关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口数据。
●让每个家庭都生育出健康的孩子
生育健康的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共同心愿。据介绍,我市将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覆盖全市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力争到2025年,全市本级至少有1所提供产前诊断服务的医疗机构,每个旗县区至少有1所提供产前筛查服务的医疗机构。将通过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推广不孕不育诊治适宜技术,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推进“月子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生育全程服务。构建涵盖婚检、孕前、孕期、新生儿、儿童期各阶段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将规范儿童疫苗接种,加强儿童常见疾病和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促进儿童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健康发展。
●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和压力,是破解生娃养娃忧虑的良方。
据介绍,生育方面,我市将全面落实生育保障制度,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子女时产假均有大幅延长。在子女3周岁以前,夫妻双方还将每年享受育儿假。
养育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强化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将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监督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给予特殊劳动保护,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探索建立合理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
教育方面,将扩大普惠托育机构覆盖面,将公办幼儿园和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推行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制办学改革,制定完善多孩家庭子女入学“长幼随学”机制,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为广大家庭“减负”。努力建设“全国儿童友好示范城市”,争取在2025年前成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在积极推进“三孩”政策的同时,保障好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同样不能忽略。据介绍,我市将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动态调整,确保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100%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全部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记者:贾慧珍;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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