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制备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蔬菜样品振荡提取
今年6月,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通过“双认证”,跻身西部地区重要农畜产品检验检测室之列,为自治区和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撑。
农产品检测机构“双认证”,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证书和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CATL)证书。通过“双认证”,标志着包头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具备了检验检测农产品的能力和资质,所出具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可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农业仲裁执法和成果鉴定等。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取得的“双认证”证书,可检验检测包括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134项参数。
7月13日,记者走进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实验室,30余个功能室里415台(套)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有序运行着,检测人员有条不紊地进行样品制备、提取、净化、浓缩、分析等。
“为保证样品从田间地头到实验室仍保持随机性、代表性和均匀性,检验检测人员首先要对整颗样品进行匀浆处理,再根据样品任务下达到对应检验检测室,以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检测参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最终出具检验报告。”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检测业务室主任孙秀菊介绍,检验检测分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从接收样品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需要7个工作日。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通过执法对企业主体进行处罚指导,对风险监测中发现有风险点的企业主体,对其开展指导性服务,消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按照国家每千人1.5批次的检测要求规定,我市每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样检测4800余批次,覆盖我市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检测范围包括3大类主体、5大类产品,即企业、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生产的水果、蔬菜、畜产品、鸡蛋和养殖水产品。今年上半年,我市共完成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样检测1957批次。
“从2022年分析数据来看,我市农畜产品合格率达99.3%,高于国家98%以上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共检测出7个不合格样品,主要集中在种植业产品上。”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刘鑫介绍,在农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的有力保障下,目前,我市优质绿色农畜产品大幅增加,共培育“两品一标”148个、名特优新35个、绿色生资30个。
为发挥生产主体是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2021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已向全市生产经营主体免费发放141台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机,实现所售产品带“证”上市,产品质量安全可溯源。
同时,我市还推行网格化管理行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划分512个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网格化管理巡查检查工作,抓细抓实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今年,市农牧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党建为引领,签订联学联动项目书,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谋、合作共促的方式,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模式。双方已构建起深度的党建赋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以自治区、包头市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团队为基础,聚焦解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技术问题,科技支撑到旗县区,为精准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当前,我市正加快完善市、旗监测体系,构建“1+10”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自治区、包头市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团队正以技术帮扶服务,对达茂旗、土右旗、固阳县检测机构加强检测技术理论实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测能力,带动旗县区检测机构完成“双认证”。
“下一步,将依据市农牧局研究制定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五三五’工作法,选派10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青年技术骨干,以‘一人联一域’包联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以‘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五严抓,三紧盯,五到位’工作机制,推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农畜产品安全检测水平,护好拎稳群众‘菜篮子’,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贡献力量。”市农牧局副局长李猛表示。
(文/记者:张建芳 图/记者:贾荣;编辑:张飞;校对:王振伟;审核:贾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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