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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热推荐:18%、23.5%、15.5亿立方米......内蒙古明确“双碳”工作时间表、路线图

时间 2022-07-01 05:44:10 来源:包头新闻网  

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内蒙古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从能源结构优化、利用效率提升,生态固碳建设等五个方面,将节能增效降碳全面融入内蒙古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各领域“双碳”工作中。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火电;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3.5%,森林蓄积量达到15.5亿立方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我区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到2060年,全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国家要求,实现大幅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资料图片)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王金豹:“坚持源、网、荷、储协同发力,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意见》提出,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植绿色低碳产业,实现产业升级和节能降碳双发展、双促进。通过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龚明珠:“系统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内蒙古力量。”

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推动工业低碳化绿色化发展

近日,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工业是节能降碳的重中之重。

据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李仲开介绍,自治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四个行业碳达峰及降碳实施方案。目前,5个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主要采取明确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上限、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推进结构降碳等措施推动工业节能降碳。明确重点行业产能规模上限坚决落实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要求,“十四五”明确钢铁产能3600万吨、电解铝700万吨、铁合金1400万吨、焦炭6000万吨左右、电石1500万吨。提高产业准入标准

新改扩建高耗能项目,在满足本地区能耗双控要求的前提下,工艺技术装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能源利用效率须达到国家标杆水平或先进标准。

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

2021-2023年,钢铁、铁合金、电石、焦炭、石墨电极行业限制类产能全部有序退出。

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制定全区节能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将单位产品能耗达不到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对标国家先进标准或标杆水平全面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大幅下降,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数据中心PUE值达到1.3,工业领域重点行业实现节能500万吨标准煤以上。

推进结构降碳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方案,培育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5个低碳转型效果明显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农畜产品加工、新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生物制药、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等优势特色先进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比重超过能源工业,现代装备制造业产值占工业产值比重达到10%左右,新型化工产值占化工行业比重超过50%,通过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推动工业低碳化绿色化发展。

牵住降碳“牛鼻子”,多措并举促“双碳”

在近日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一环。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劼介绍,生态环境系统将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从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和着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等五个方面推进“双碳”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调整,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同时,减少常规污染物排放。

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口

上收“两高”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严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落实到管控单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森林草原河流湖泊休养生息。严守生物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严禁挤占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注重运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巩固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功能。

积极融入全国碳市场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推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七大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复审,为碳市场扩容拓面奠定基础。通过价格信号传导、基准线收紧等方式,引导、约束控排企业减排降碳。

着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制定“两高”行业碳排放基准值和标杆水平,开展火电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研究建立建设项目碳排放管理路径和方法。推进鄂尔多斯国家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建立二氧化碳和甲烷高精度监测评估体系。推动包头市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编制2021年度自治区温室气体清单,建设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推动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践行全民绿色低碳行动。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内蒙古能源领域落实“双碳”要抓好这八个字

内蒙古作为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大、强度高,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战场、主阵地。近日,自治区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推进清洁生产,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将有力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豹介绍,能源领域将从大力发展新能源、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五个方面入手,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大力发展新能源

这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之举。自治区能源局印发《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未来新能源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全力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概括起来讲,一是大幅提升新能源外送规模,全面启动蒙西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建设,同时在既有输电通道上全面匹配新能源外送规模。二是创新和拓展新能源场景应用,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支持全额自发自用和不占用电网调峰空间项目建设,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三是推进保障性并网新能源建设,重点用于支持风光氢储产业链、生态保护修复、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比例消纳,确保完成“两个率先”“两个超过”发展目标。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这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自治区能源局印发蒙西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行动方案(1.0版),明确了9项具体行动,推动电力系统更好支撑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坚持源、网、荷、储协同发力,推进坚强智能灵活电网建设,深入实施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加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严控煤炭消费增长

这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性抓手。自治区将优存量、控增量,在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结构调整平稳过渡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进存量机组灵活性改造和节能降碳改造,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按需建设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推动煤化工行业优化生产方式,通过余热利用、高温工艺管线保温改造等措施降低能耗。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牧区取暖煤改电,支持新能源参与供热,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区煤炭消费实现零增长、“十五五”期间逐渐减少。

推广应用先进技术

这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驱动力。自治区将加快低碳零碳技术应用示范,推进工业园区用能绿色替代。推广高效电解水制氢技术,推进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氢能在交通、化工、冶金等领域应用,促进主要用能行业降耗减排。开展电化学、液流、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试验示范,推动在源、网、荷侧布局建设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推进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等试点建设。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这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自治区能源局将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进一步健全新能源电力调度和交易机制,推进新能源发电有序参与电力交易,拓展新能源电力消纳空间。完善辅助服务成本分摊和疏导机制,积极引导火电机组主动参与系统调节,推动储能、分布式能源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推动风光火打捆外送中长期交易,推进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省间现货交易,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

(来源:《内蒙古新闻广播》官方微信)

标签: 电力系统 生态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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