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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的通知》,稀土高新区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园区名单,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入选的园区。
2021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后,为了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稀土高新区成立了由科技局、食药工商局、财政局等多部门组成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有关要求开展了修订《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规定》工作,完善了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对全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奖励资助等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为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稀土高新区始终在知识产权领域“深耕细作”、持续发力、深度挖掘,通过开展专利扫零工程、企业专利实力评价、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运营,搭建一站式服务联盟、开展知识产权经理人培育工程等措施培育高价值专利,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提升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特别是今年5月,稀土高新区获批“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成为内蒙古首批获批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之一,也是包头市唯一一家获批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对推动区域内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截至2022年上半年,稀土高新区拥有有效专利4577件,其中,发明专利539件,实用新型专利3936件,外观设计专利102件;通过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的国际专利为78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9.5件。
稀土高新区将继续在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拓宽知识产权与产业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发展的联结渠道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有序推动稀土高新区知识产权工作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记者 贾婷婷 通讯员 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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