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昆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房屋强制查封后,装上了电子封条。这是昆区人民法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也是全市法院系统首例。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查封房产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执行方式,张贴封条又是查封房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传统纸质封条存在易损毁、易脱落,人为撕毁后,对于违法者及其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存在难以取证、追究的缺点,经常会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
“电子封条”相较于传统的纸质封条,具有外观醒目,使用简单方便,固定性好,不容易被破坏且可反复多次使用的优势。
记者了解到,电子封条设备可以对被查封的标的物实行24小时不间断地监控和取证,任何人靠近或者试图破坏电子封条时,设备内置的声光警示系统会立即自动发出声光警告,起到强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设备内置高清网络摄像头,能对任何破坏设备的相关人员及其行为进行同步摄影拍照取证,并将现场视频作为证据同步发送到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手机终端或电脑,有助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知悉情况、固定证据,及时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电子封条上设置有二维码,被执行人用手机扫描设备二维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被查封的原因,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
昆区人民法院在全市率先使用“电子封条”技术,是将现代技术充分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的一次探索与尝试,体现了“执行+技术”的效能。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燕青)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